在香港,这些人一出生政府就“送地送房”……
四十二万港漂都在这儿
最近有个官司在香港闹得沸沸扬扬,因为它可能涉及到了全港人的利益,那就是:
丁权案!
这个案子把香港人分成了两类,一类是有丁权的人,一类是没丁权的人,双方吵得不可开交!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不过,到底什么是丁权?
本帅掰开了说通俗点,就是房子!
按人头领土地
丁权是香港很有争议的一个政策,电影《窃听风云3》讲的就是一场因丁权而起的风波,揭露了丁屋背后的巨大利益链。
(图片来源:网络)
这个政策全名“新界小型屋宇政策”(俗称“丁屋政策”),啥意思呢?
就是在香港新界乡村,年满18岁的男性村民(香港称“原居民”)可以向政府申请在指定范围修建房屋,这种房屋被称为“丁屋”,而这种权利就被称为“丁权”。
再简单说,就是有些人生下来就有地建房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这种权利一生只能使用一次,而且房子大小也有限制,只能建一座最高3层(上限27呎/8.22米高),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房子。
具体可能长这样: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顺便再说一下香港乡村土地的问题,一个村就像是一个大家族,都是靠宗族、血缘连接的。土地是家族产业,按照一定制度分给成员。
换句话说,村子如果人少地多,那么每个人都能分到,但如果地少人多,那就不一定了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比如香港著名设计师邓达智,他就出身元朗屏山村,他家的兄弟们全都没分到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而元朗八乡的一位幸运儿,本以为自己是没钱没地的穷屌丝,回村一翻族谱,发现原来自己可以分到村里4000呎土地,够他盖上几栋大房子了,瞬间走上了“包租公”的人生巅峰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传男不传女?!
大家都知道香港的房子贵,寸土寸金,有的人一辈子也买不上一套300呎的小房子,而有的人生来就能分到土地自己盖房子,这差距也太大了吧!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所以大多数香港人都觉得,这种政策不公平,是在搞特权!
假设一下,一对新界村民夫妇有3个儿子,18岁以后这3个儿子每人可以再建一个大别墅,这一家5口人就拥有了4套大别墅,每套面积都有2000多呎,平均下来每人可以有1600多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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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丁屋是可以买卖的!按政府规定,丁屋在建成的5年内出售,需要向政府补地价,但如果5年后就不需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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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层可以卖至少500万,一栋丁屋售价1500万~2000万港币。
如果拿去出租,一层月租1万多,每个月大概能赚3万左右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再看看其他香港居民。
香港人均居住面积为161呎,而一个家庭居住面积中位数约430呎,超过八成的家庭居住面积小于753呎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而且按照香港的工资水平,一个人需要不吃不喝21年,才能买起一套房子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同样都是香港人,上下一对比,这可真是扎心了!
更何况,还有那么多香港人住在狭窄的劏房、笼屋里面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而且丁权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传男不传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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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政策规定了只限男丁,所以有人认为是性别歧视。
比如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,就曾公开表示香港这个丁屋政策是歧视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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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香港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古怪的政策呢?
哎!这个政策其实是港英政府留下来的一个大BUG!
漏写了一句话!?
早在清代,新界这就聚集了一批村民,他们世世代代都居住在此,兴建祠堂、繁衍后代,房子不够住了就在附近的荒地上建房屋。
以前没有政府管理,这就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不过以前香港的土地不值钱,想建就建,谁知道现在寸土寸金!
港英政府时期,为了得到新界村民的支持,就把这些传统延续了下来。
当时政府还会向村民批“建屋牌”,准许他们占地建屋,还不用交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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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2年,港英政府出台了“小型屋宇政策”,正式将这种政策合法化。
这个政策发展到现在,变成了三种情况:
1.自己有土地的村民可以向政府申请,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楼;
2.自己没土地的人(因为社会发展的需要,很多村民的土地被政府收回了),可以优惠价向政府申请土地盖楼;
3.最后一种是用自己的土地交换政府的土地,来建屋盖楼。
但据港英政府密封的文件显示,丁权其实是他们的一个大疏忽!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当时在制定这个政策时,本来有一个限制条款,就是“无屋住才可建丁屋”。
也就是说,只有在村里的居民房子不够的情况下,才可以申请占地建屋。
当时的会议记录上有这样一句话
(图片来源:乡议局)
这么关键性的一句活,竟然被当时执行政策的人给忘!记!了!
就是这一时的疏忽,造成了现在香港的一大争议!
灰色操作
现在丁权已经是新界男性村民的世袭权力,人人都可建。
在丁屋政策推出5年后,它就已经被严重滥用了,只有很小比例是真有住房需求的,很多丁屋都是建来出租或者出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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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很多人还打起了买卖地丁权的主意,俗称“套丁”。
一些村民手里的土地可能已经被政府收走了,但丁权是生来就有的,他们将手里的丁权卖给开发商,在黑市上,一个丁权可以卖到100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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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都不用做,只要签个合同给就可以白拿100万!
具体来讲,开发商做个假合同把土地“卖”给原居民,再以原居民的名义盖丁屋,再拿去卖。
这种手法就叫套丁,但涉嫌欺骗,其实是违法的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2015年,有一个发展商通过沙田乡事委员会的中间人,向多名原居民违法购买丁权,并在申请兴建丁屋时诈骗地政总署。
最后法院裁定发展商与11名原居民串谋诈骗罪成,全都判了刑,成为首宗“套丁”被定罪的案件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电视剧《使徒行者》里有一个情节,讲一个父亲离婚后争抢儿子的抚养权,就是为了以后套丁。
(图片来源:网络)
最近有一个公屋居民,被人举报名下拥有一套1600万的丁屋,这个人因为违规申请公屋,被判坐牢14天。
另外也有一些媒体怀疑,那套丁屋虽然在他的名下,但可能是以“套丁”的形式建的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一场涉及全港人的官司
2015年,有一个香港人觉得丁权的存在太不公平了,向法院申请取消丁权,判定丁权政策违宪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而代表新界原居民的乡议局,听说有人想取消他们丁权,那也不甘示弱,雇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律师团,坚决要把官司打到底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2019年,法院判定乡议局败诉,丁权的部分情况违宪,将被取消。乡议局不服上诉。
(图片来源:网络)
就在前两天,法院又更改了判决,觉得丁权合法,没有问题。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虽然案子是判了,但是争议还远没结束……
(图片来源:网络)
大部分香港人认为,丁权的存在就是不公平,那么多人置业困难,一生上车无望,凭什么新界原居民就可以自己盖楼住?还占有了大量土地资源?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而新界原居民却认为,土地是自己家族祖祖辈辈传下来的,关你们什么事?
(图片来源:香港01)
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双方吵得不可开交!港漂们,你们怎么看?
自称观塘吴彦祖的 @张超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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